企业内转勤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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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企业内转勤”在留资格?
答:“企业内转勤”是指,在日本有本社、支社以及其它事业所的公私机关其在海外事业所的雇员,到日本的事业所内转勤一个时期,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活动所持的在留资格。

问:“企业内转勤”在留活动的范围是什么?
答:“企业内转勤”在留资格规定的活动,是外国人从海外事业所转勤到日本国内的事业所一个时期,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范围内的活动。这里所说的“技术”在留活动是指,从事需要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知识的业务,而“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活动是指,从事需要人文知识领域知识的业务或者需要用外国文化基础考虑、感受的业务。

问:哪些企业和机关可以替雇员申请“企业内转勤”? 
答:在日本有本社、支社以及其它事业所的“公私机关”可以替雇员申请“企业内转勤”。
这里所谓的“其它事务所”,就是指外国企业在日本的驻在员事务所,以及外国企业的分社和关联会社等。
这里所指的“公私机关”是指,在日本有事业所的民间企业,包括公社、公团和各种团体等。此外,还包括外国政府和外国地方公共团体。

问:开设驻在员事务所能否申请“企业内转勤”?
答:外国企业在日本的企业里设立驻在员事务所,其驻在员是可以申请“企业内转勤”的,其前提是该外国企业必须同日本的企业有业务往来。如外国企业的雇员原在本社工作,因企业需要在日本设立办事机构,雇员在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日本企业内借一间办公室,设立驻在员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申请“企业内转勤”。这里所说的驻在员事务所,就是指“公私机关”的“其它事业所”。

问:申请“企业内转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日本企业在海外本社、分社雇员申请“企业内转勤”,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一是,在申请“企业内转勤”前,必须在海外的本社、分社或其它事业所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其所从事的业务在“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内。
二是,在日本期间所得报酬,要与日本人同工同酬。

问:“企业内转勤”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有什么不同?
答:尽管持“企业内转勤”者的在留活动,属于就职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但是,与持上述两种在留资格者所不同的是,不需要符合“大学毕业”和“10年工作经验”的条件。

问:海外雇员申请“企业内转勤”需要哪些资料?
答:外国人要申请“企业内转勤”在留资格,要向企业在日本事业所所在地的入管局、支局或出张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所需要的资料:
1.外国企业海外事业所同在日本事业所相关联的资料;
2.在日本事业所的登记事项证明书(登记簿誉本)、上一年的企业损益计算书的复印件以及能够说明事业内容的资料;
3.申请者在海外事业所担任职务和工作年限的证明资料;
4.说明海外事业所概要的资料;
5.申请者在日本期间在留活动的内容、期限、职位及报酬的资料;
6.申请者毕业证书和履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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