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攻略之日本政府为外国人签发的签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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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向外国人签发的入境签证主要分成五大类型
第一类 就劳签证
共有16种
申请人需要根据在日本从事的主要就劳活动内容
申请对应的某一种就劳签证
01.教授(例如大学教授等)
02.艺术(例如作曲家、画家等)
03.宗教(例如传教士等)
04.报道(例如新闻记者、摄影记者等)
05.投资・经营(例如在日本投资创业的个人事业主、社长、老板等)
06.法律・会计业务(例如律师、公认会计师等)
07.医疗(例如医生、牙医、护士等)
08.研究(例如政府机构或私企的研究员等)
09.教育(例如中学或大学的外语教师等)
10.技术(例如理工机械化工类专门技术人才等)
11.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例如翻译、私企外语教师、贸易或一般事务职员等)
12.企业内转勤(例如从日企的海外支店调动到日本本土工作的职员)
13.兴行(例如演员、歌手、职业运动员等)
14.技能(例如调理师、体育教练员、飞行员、调酒师、宝石鉴定师等)
15.技能实习1号イ(例如通过驻外支社招聘海外的产业实习生赴日劳务等)
16.技能实习1号ロ(例如通过监理团体招聘海外的产业实习生赴日劳务等)
第二类 非就劳签证
共有5种
申请人需要根据在日本从事的主要活动内容
申请对应的某一种非就劳签证
01.文化活动(例如日本文化的研究者)
02.留学(例如赴日本攻读语言学校、专门学校、大学、大学院的留学生等)
03.家族滞在(例如在日华人办理国内的配偶者、子女来日本居住)
04.研修(例如赴日企进行观摩实习,但不从事有报酬的就劳活动之人员)
05.特定活动(例如外交官的私人助理或管家、业余体育运动员及其家属、赴日企实习交流的外国学生、特殊领域的研究人员、赴日本接受医疗服务的外国患者等)
第三类 居住签证
共有3种
申请人需要根据在日本从事的主要活动内容
申请对应的某一种居住签证
01.日本人的配偶者等(与日本人结婚的外国人)
02.永住者的配偶者等(与永住者结婚的外国人)
03.定住者(日本人养子、一部分战争遗孤、与定住者结婚的外国人、与日本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亲属等)
第四类 永住许可
永住许可仅向已经在日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并且符合永住相关条件的外国人签发
永住许可相当于绿卡。一旦获取,在保持【再入国许可】有效性的前提下,终生有效
(关于【再入国许可】的手续,请参考【第61楼】的相关内容)
永住许可可以保持中国国籍不变
除了政治权利之外,永住许可与日本公民享有相同的公民权利、福利保障和责任义务
第五类 短期停留签证(短期滞在)
主要有以下6种
短期停留签证每次赴日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90日
并且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在日本累计停留时间
原则上不能超过180日
01.探亲・访友签证(例如在日华人邀请国内亲属或朋友来日短期停留或居住等)
02.旅游签证(例如15天自由行个人旅游签证、3年多次往返个人旅游签证、团体旅游签证等)
03.短期商用签证(例如单次往返商务签证、多次往返商务签证等)
04.医疗观光签证(例如赴日本接受医疗服务和疗养观光的患者等)
05.驻华日本人配偶者短期赴日签证(在中国本土居住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日本人,带中国人配偶回日本短期停留)
06.驻华外国籍人士短期赴日签证(在中国本土居住的外国籍人士,受日企或日本政府机构邀请来日短期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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