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日本工作学习的同胞们,在日本都在交着厚生年金或者国民年金,回国后这部分年金没有办法续交,如果不进行脱退的话,后续也无法取得相应补助。现将退年金的流程简单说明一下(自己的脱退经历),有写得不清楚的地方还请见谅。
【脱退资格】
1、 没有日本国籍者。
2、 属于国民年金第 1 号被保险者的保险费缴纳完毕期间的月数和相当于保险费四分之一免除期间月数的四分之三的月数、相当于保险费半价免除期间月数的二分之一的月数以及和相当于保险费四分之三免除期间月数的四分之一加在一起后的总月数,或者厚生年金保险的被保险者期间的月数在 6 个月以上者。
3、 在日本没有住址者(只限于 1994 年11 月 9 日以后,有在留资格并住在日本,其后离开日本的人)。
4、 未曾领取过年金(含伤病残疾补贴)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将丧失国民年金或厚生年金以及共济组合被保险者资格,在出国后 2 年以内(切记)提出申请时,原则上可以支付给退出补助费。
【返还的额度】
【回国前的准备】
指定纳税管理人:由于退出年金后,要被日本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也很多的,但是这部分税可以退的。由于自己已经离开,在离开日本前需指定纳税管理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务署通过申报方式要求退还。应在回国之前向所管辖税务署(在离开日本国境之前进行了外国人登录地区的管辖税务署)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各税务署内备有表格),指定纳税管理人。纳税管理人的资格为「在日本居住者」,此外没有特别规定。如果没有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便出境的话,请在申报退还时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需要双方盖章的,这个一定要记住,以免不能正常办理退税手续。
【回国后的资料准备】
1、护照:退出者本人的护照,需有最后离开日本的出国记录及签证。只要复印件,首页,签证页,最后离开日本的出国记录页。
2、年金手册:需邮回日本年金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邮回前要对年金番号做备份,后续查询进度时使用。日本方面审核完毕后,会连同汇款通知书及年金手册一同再邮回给本人。
3、银行帐户:可接收外币汇入的国内银行帐户。(填写日本国内的帐户也可以。本人申请时使用的是国内的银行帐户)
4、帐户证明材料:通过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这个帐户是你自己的就可以。银行有义务为帐户持有人免费办理,当场即可开出。
5、退出补助费裁定申请书:可以通过在网上下载后打印的方式。只打印申请书相关页面即可,其他说明内容无需打印。也无需将说明内容邮到日本年金机构。这个大家应该都清楚。
6、住所的英文翻译:这个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无法收到日本邮回的年金手册及汇款通知书。
7、银行相关信息的英文翻译:在写申请书时不要写中文或者日文,一定要写英文的,不清楚的,可以到开户行的网站上去查询,或者直接到银行柜台去咨询。如果写错了,收不到钱的话,吃亏的可是自己哦。
【填写申请书】
上图中的1 至 5 项的内容一定要逐一无漏的填写。如果有没有填写的地方,有可能申请被退回的情况。1、以大写英文字母(拼音字母)一项不漏地填写第三项中的申请者姓名、出生年月日和住所以及第四项的退出补助金的汇入帐户。
2、在第五项的“年金手册记载事项”的基础年金号码栏中填写记载于年金手册上的基础年金号码,并在“各制度的记号号码栏”中从新填写到现在为止加入过的年金制度之年金手册的记号号码。
3、请不要填写“日本年金机构记入栏”。
4、“年金手册的基础年金号码以及年金手册的记号号码”将在日后照会时使用,所以在提交申请书时,务请将该号码记下来作为备忘之用。
上图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填或者填写不正确,可能会影响到申批和收款的进度。因为他们会通过航空邮件和你联系,需要自己填写后再给他们发过去,比较麻烦,事先填写好后再邮送。
【提交材料】
1、退出补助费裁定申请书: 参考下面的链接,可以下载后自行打印出来,除出相关的说明,只打印申请书内容即可。具体填写方式,参看附录。
http://www.nenkin.go.jp/main/individual_02/pdf/dattai/chinese.pdf
2、护照复印件:可确认您离开日本的最后年月日、姓名、出生年月日、国籍、署名、在留资格的页面。
3、帐户所有人的银行证明材料:能确认「银行名」、「分行名」、「分行所在地」、「帐户号码」以及「申请人本人的帐户名义」的材料(银行发行的证明书等。或者,「银行帐号证明印章」一栏中盖上银行证明印章。)
4、年金手册:要原件。在给日本邮送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年金手册做备份,后续确认进度时,会用到年金番号。可以用相机或扫描仪将手册内容保存下来。
【材料邮送】
【审核进度查询】
【汇款通知】
【接收汇款】
【退税】
注意事项(来自日年金机构的说明资料):
1、领取退出补助金时,申请退出补助金以前的所有年金加入期间将不再是加入年金期间。
另外,对于与日本缔结年金通算协议国家(中国不是)的年金加入者,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可以将年金加入期间通算总计,
2、领取日本及协议国家的年金。但需注意的是,此时如果领取了退出补助金,就不再可以将申请退出补助金以前的年金加入期间通算总计。
3、申请者在未领取一次性退出补助费而死亡时、同申请者生前一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儿女、父母、孙子、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可代为领取。(仅限于本人在死亡前提出了申请书者)
4、 国民年金的退出补助费不征收所得税,但是,厚生年金保险在支付时要征收 20%的所得税。所得税可以在税务署通过申报方式要求退还。应在回国之前向所管辖税务署(在离开日本国境之前进行了外国人登录地区的管辖税务署)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各税务署内备有表格),指定纳税管理人。纳税管理人的资格为「在日本居住者」,此外没有特别规定。如果没有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便出境的话,请在申报退还时提交「纳税管理人申请书」。
5、在汇寄退出补助费的同时,寄送「退出补助费支付决定通知书」,请将其原本交给纳税管理人。由纳税管理人代替本人办理退还申报。